银川新八条什么时候实施?合肥因城施策祭出楼市“新八条” 二线城市调控全面升温
本文目录
- 银川新八条什么时候实施
- 合肥因城施策祭出楼市“新八条” 二线城市调控全面升温
- 中央出台的新八条都哪八条
- 合肥祭出楼市“新八条”,以后买房会不会变难了
- 深圳楼市调控“新八条”细则出炉,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
- 合肥因城施策祭楼市“新八条” 二线城市调控全面升温
- 深圳“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 涉及落户、离异购房等
银川新八条什么时候实施
8月23日,银川出台《关于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通过更为严格的调控手段,从八个方面入手为银川楼市“降温”。如今,这一新政出台满月。记者9月22日从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从政策执行和房价调控效果来看,目前达到了“调房价、稳预期”的效果。
合肥因城施策祭出楼市“新八条” 二线城市调控全面升温
一度因学区房过热而引发关注的合肥,忽然升级楼市调控政策。4月5日晚间,合肥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涉及学位制调整、二手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等八条政策,这也成为合肥版的“史上最严调控”。
《通知》指出,在执行合肥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
同时,限制合肥市2套住房以上的户籍家庭认购二手房;暂停企业购房资格;将司法拍卖房纳入限购范围。这些做法既有较强的针对性,也修补了原有的政策漏洞。
合肥新政颇受外界关注,因其既体现了因城施策的个案价值,又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
近几个月来,针对部分区域的市场异动,监管层频繁对楼市调控。在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连续提及后,“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成为今年政策的重点之一。
作为一个东部二线城市,合肥楼市的升温,被认为是供应不足、学区房周期、人才新政刺激、炒作氛围浓厚等多个因素叠加的结果。有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一线城市在年初启动楼市调控并产生效果,市场热点正在向二线城市转移,合肥正是表现活跃的二线城市之一。
在调控路径和调控手段上,二线城市均紧随一线城市。在合肥此次新政之前,武汉、西安、成都、南京等城市已经陆续出手调控。其中,部分二线城市的一些条款,力度甚至超过了一线城市。
合肥楼市异动始末
合肥楼市的异动,从去年四季度就已出现。合肥当地房企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合肥滨湖、高新区等热点区域,通过各种手段炒作房价的现象屡有发生,其中包括捂盘惜售、经营贷入市、散播恐慌情绪等。受此影响,部分楼盘的价格快速上涨,一些人通过倒卖房号获利。
在此之前,合肥房价已维持3年多的平稳。一些购房者认为,随着上海、南京、苏州等长三角城市房价上涨,作为安徽省“单核城市”的合肥,很可能紧随其后,并进入一个新的上涨周期。
进入2021年,随着学区房周期到来,恐慌情绪蔓延至合肥政务区等热点学区。前述人士表示,除了占学位外,购房者还带着资产保值的诉求,提前入手学区房,这也导致学区房供需关系骤然紧张。他表示,在一些热门学区房小区,已经出现坐地起价的现象。
为此,3月以来,合肥已经多次出手打击楼市乱象。3月2日,合肥出台二手房网签新规,意在避免虚假房源、限制交易情形房源被交易、出售,和一房多卖的现象发生;3月11日,合肥多部门对11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4家重点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3月18日,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不得参与炒房”的公示;3月23日,合肥房管局再次约谈了恶意炒房的业主。
此次出台的新政,带有极强的针对性。合肥对二手房划定限购范围,包含了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区等近期的热点区域,同时还将几乎所有热门学区的二手房纳入限购。
新政还涉及了价格限制、住房贷款管理、打击乱象等方面,均被认为是切中当下热点的措施。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措施是增加供应。按照计划,合肥将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全市不少于9000亩,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
前述人士表示,这一措施十分重要,因为合肥楼市的土地开发速度和库存规模均不足,难以消化骤然释放的需求。尤其是在大量引进人才后,这种缺口更为凸显。
去年9月,合肥发布人才引进政策,对于重点产业、重点人群,通过提供人才免费租房、补贴购房以及发放岗位补贴、柔性引才奖补等措施,让各类人才“边安居、边就业”。其中,租赁补贴、购房补贴和首套房不限购等优惠政策,在吸引人才落户的同时,也对楼市形成了刺激。
根据上海易居研究院的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合肥的新建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仅有2.8个月,在全国100个热点城市中,仅高于浙江湖州。
二线城市全面加码调控
合肥楼市的上涨轨迹,颇能代表二线城市的一些共同特征。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期很多二线楼市的升温,都有着长期平稳后的看涨心态、信贷资金大量进入楼市、学区房交易周期到来等因素,部分城市还有着人才新政的刺激。
他还表示,在此之前,不少二线城市的库存偏低,供需基本面较为紧张。
贝壳研究院则认为,随着一线城市调控的效果逐步显现,楼市热点正在向重点二线城市转移。其中,今年2月,二线城市中的西安、合肥、成都等城市新房、二手房房价环比涨幅均在前十名,市场温度较高。
市场热点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蔓延,从东部城市向中西部城市蔓延,历来是楼市上涨周期中的共同特征。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也大多沿着这一路线。
今年以来,上海通过“沪十条”的发布打响了2021年楼市调控“第一枪”,此后又以几乎“一天一新政”的节奏,堵住了假离婚、赠与房产等小漏洞,给炒房客以沉重打击。北京、广州、深圳也通过各种“打补丁”的方式,对楼市进行调控。
二线城市的调控热潮,则出现在今年3月,并在全国“两会”结束后持续升温。在合肥推出此次新政之前,武汉、西安、成都、南京等城市已经陆续出手调控。
从住建部的督导路线上,也不难看出这种趋势。今年1月下旬至2月,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带队先后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城市调研督导。3月初,督导组奔赴杭州、无锡。“两会”刚结束,督导组奔赴成都、西安。3月末,住建部又督导了南昌的房地产调控。
从调控内容上,二线城市也在向一线城市全面看齐,在某些方面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合肥对新出让的土地实施住房均价控制,与部分一线城市实施的“限房价、竞地价”政策有相似之处。而对于二手房的“定向限购”,则属于合肥首创。
多数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楼市传统“小阳春”的到来,以及市场热点的转移,越来越多的二线城市将加码调控,前期已经启动调控的一线城市,则会进一步对政策进行巩固。
尽管合肥的调控政策有着因城施策的个案性质,但仍然不会突破大城市调控的总体框架。国务院参事特约研究员、原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近日表示,目前房地产领域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炒作,金融属性越炒越强,房价涨幅过高过快。而“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有两个,一是房价过高,二是还有相当数量的人买不起房子。
他在“2021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发布会”上表示,针对这些问题,过去更多是从需求角度来解决,比如限购、限贷等,下一步要在供给侧上想办法。一方面要加大供给,另一方面,加大保障型住房的力度,完善住房的保障体系。
中央出台的新八条都哪八条
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
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
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
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
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规范出访活动 不安排接送
严格控制随行人员,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改进警卫工作 减少交通管制
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改进新闻报道 压缩报道数量
政治局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压缩报道数量字数时长。
严格文稿发表 不题词题字
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厉行勤俭 严格执行待遇规定
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合肥祭出楼市“新八条”,以后买房会不会变难了
对炒房客来说,买房会越来越难。这段时间,合肥由于前段时间的房价暴涨事件受到关注,所以市政府随即下发调控新政,从多领域对楼市进行调整。有分析人士指出,合肥这次楼价上涨有多个因素,首先的供给不足,合肥新房去化率非常高,新楼盘的去化时间不到三个月,在全国范围内都属于高位。而在如此高的去化率下,合肥的土地供给却没有太大的变化,长期供不应求,价格自然上涨,这不可避免的事情。
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过去几年里,一线城市的房价遭到了严格管制,所以不少炒房群体开始把目光转向了部分省会城市,例如合肥,武汉等。他们认为这些城市拥有省会的头衔,具备一定的人口聚集效应,有炒房的价值,所以不断涌入这些城市,大量热情的涌入,价格自然推高了。
如今新规颁布,买房门槛更高了,尤其是二手房的交易成为了监管的焦点,而且合肥市明确提出,未来一年合肥市的供地,至少在9000亩以上,其中还有10%是用于租赁使用,有足够土地的供给,相信未来合肥的房价有望得到控制。
参考资料:
一度因学区房过热而引发关注的合肥,忽然升级楼市调控政策。4月5日晚间,合肥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涉及学位制调整、二手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等八条政策,这也成为合肥版的“史上最严调控”。
《通知》指出,在执行合肥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
深圳楼市调控“新八条”细则出炉,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
7月30日,深圳市官方发布平台“深圳发布”消息,深圳市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细则中对购房者关心的7月15日前的在途房产交易政策适用、落户时间认定、商品住房限购政策、离异人士购房套数计算等均进行了细化。
在这之前的7月15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等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共计八项措施,包括调整商品住房限购年限,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须在本市落户满3年,且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非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继续按照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方可购买商品住房的规定执行。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夫妻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
此次,《细则》明确,对于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新政影响,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对于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有效房款转账凭证的,也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对于7月15日前已申请落户、并正进行房产交易的,不受新政需交社保三年的影响。
对于普通住房标准的认定,《细则》明确,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的在途交易仍按原普通住房标准认定,即不受“750万元以上的物业被认定为豪宅”影响。
对于离异人士购房,《细则》明确,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在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方面,《细则》要求,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同时,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此外,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采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对于深圳楼市新政的出台,深圳中原董事总经理郑叔伦认为,这次的调控政策,首先是需求的管理,限购条件收紧社保年限的延长,深户也需要连续三年社保或缴纳个税才可以购买住宅,进一步提高了购买住宅的门槛,立即可以把市场上的有效需求降低,相信可以为市场降温取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另外,过去一段时间,存量房成交活跃,为了有效抑制过于火爆的市场,这次政策出台包括:普通住宅的标准再次修订,750万元以上的物业被定义为豪宅。
郑叔伦认为,这些不同的组合政策目的都是一致的,就是增加交易成本从而达到抑制成交的效果。同时,为了打击利用二手房信息炒作楼市,这次政策调整也明确要求行业要配合,信息公开报送,旨在公开信息后,可以避免市场恐慌情绪。
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的2020年第30周周报表示,新政影响持续发酵,二手房网签量或将持续低位运行。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根据深圳市住建局房地产信息平台公示的商品房成交(完成产权过户)数据显示,7月20日至7月26日,深圳新房与二手房成交量(完成产权过户)分别为747套与2010套。二手房网签1700套(含自助网签),这一数据在前两周分别为10023套和5143套。“7·15”新政对市场成交量的影响“显而易见”。深圳市房地产中介协会预计,随着新政影响的持续显现,未来深圳二手房网签量仍将在一定时间内保持低位运行。
细则全文:
一、关于在途房产交易的政策适用
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购买住房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影响,购买时间以网签录入时间为准,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一)已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一手房预售合同以预录入时间为准;一手房现售及二手房买卖合同以录入时间为准。
(二)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但尚未在房地产信息平台中(预)录入房地产买卖合同信息的,能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的,视为已办理网签(预)录入:
1.已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购房款(不含现金支付)并能提供银行、支付宝、微信等转账有效凭证(POS机购房签购单、购房转账单等,转账凭证须有“购房款”、“购房定金”等相关表述,或能证明交易真实存在的相关材料);
2.购房资金监管协议及支付相应费用的银行转账有效凭证;
上述定金、购房款转账人需是购房人本人或其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提供上述材料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的,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提出申请。
二、关于落户时间的认定
居民家庭或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深圳市落户的时间以居民户口簿记载时间为准。
尚未在深圳市落户,但在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取得人力资源或公安部门准予落户的有关证明文件的,如在政策发布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第一条有关凭证的,可继续完成交易,不受《通知》第一条第一款影响。
三、关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一)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限购1套商品住房。
(二)《通知》所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深圳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三)在深圳市退休的,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3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非户籍居民如能提供退休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60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相关执行标准参照本条第二项。
(四)疫情期间无法按时缴纳社保,在本地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补缴的,视同连续缴纳社保,其断缴、补缴情形不计入购房社保要求审核。
(五)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六)通过赠与形式转让商品住房的,受赠人应当符合《通知》规定的购房资格。如在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完成公证或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的,可按原政策继续执行。
四、关于离异人士购房
(一)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二)购房之日前3年内有两次以上(含两次)离异记录的,追溯3年内所有离异记录,其拥有的住房套数按购房之日前3年历次离异时家庭总套数之和计算。
五、关于调整普通住房标准
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的在途交易仍按原普通住房标准认定,执行时点参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相关规定。
六、关于推行房屋抵押合同网签
(一)《通知》下发10个工作日内,市规划国土房产信息中心完成房屋抵押合同网签系统开发工作,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办理商业银行及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授权手续。
(二)系统上线后金融监管部门应督促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将抵押合同信息录入系统,相关数据将自动推送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业务。
(三)系统上线前已发生的交易(时间节点参照第一条执行)可继续按照原有程序办理。
七、关于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
(一)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二)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三)全市房地产中介机构应在每月7日(含7日)前,将本机构上一月居间成交的二手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等相关信息报送给市住房和建设局,并对报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不报、漏报、瞒报的中介机构,市住房和建设局将依法采取暂停网签权限等措施,并纳入房地产行业诚信系统予以联合惩戒。
八、其他
购房人在2020年7月15日(不含7月15日)之前已发生实际交易行为且能提供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有关凭证,如在支付相关款项时不符合原政策购房条件,但在申请办理预售合同备案或不动产权登记手续时符合原政策购房条件的,可按原政策继续完成交易,但应当在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7月29日
合肥因城施策祭楼市“新八条” 二线城市调控全面升温
一度因学区房过热而引发关注的合肥,忽然升级楼市调控政策。4月5日晚间,合肥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下称《通知》),涉及学位制调整、二手房限购、热点楼盘“摇号 限售”等八条政策,这也成为合肥版的“史上最严调控”。
《通知》指出,在执行合肥市现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基础上,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
同时,限制合肥市2套住房以上的户籍家庭认购二手房;暂停企业购房资格;将司法拍卖房纳入限购范围。这些做法既有较强的针对性,也修补了原有的政策漏洞。
合肥新政颇受外界关注,因其既体现了因城施策的个案价值,又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
近几个月来,针对部分区域的市场异动,监管层频繁对楼市调控。在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连续提及后,“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成为今年政策的重点之一。
作为一个东部二线城市,合肥楼市的升温,被认为是供应不足、学区房周期、人才新政刺激、炒作氛围浓厚等多个因素叠加的结果。有分析人士认为,随着一线城市在年初启动楼市调控并产生效果,市场热点正在向二线城市转移,合肥正是表现活跃的二线城市之一。
在调控路径和调控手段上,二线城市均紧随一线城市。在合肥此次新政之前,武汉、西安、成都、南京等城市已经陆续出手调控。其中,部分二线城市的一些条款,力度甚至超过了一线城市。
合肥楼市异动始末
合肥楼市的异动,从去年四季度就已出现。合肥当地房企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在合肥滨湖、高新区等热点区域,通过各种手段炒作房价的现象屡有发生,其中包括捂盘惜售、经营贷入市、散播恐慌情绪等。受此影响,部分楼盘的价格快速上涨,一些人通过倒卖房号获利。
在此之前,合肥房价已维持3年多的平稳。一些购房者认为,随着上海、南京、苏州等长三角城市房价上涨,作为安徽省“单核城市”的合肥,很可能紧随其后,并进入一个新的上涨周期。
进入2021年,随着学区房周期到来,恐慌情绪蔓延至合肥政务区等热点学区。前述人士表示,除了占学位外,购房者还带着资产保值的诉求,提前入手学区房,这也导致学区房供需关系骤然紧张。他表示,在一些热门学区房小区,已经出现坐地起价的现象。
为此,3月以来,合肥已经多次出手打击楼市乱象。3月2日,合肥出台二手房网签新规,意在避免虚假房源、限制交易情形房源被交易、出售,和一房多卖的现象发生;3月11日,合肥多部门对11家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及4家重点房地产经纪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3月18日,合肥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关于不得参与炒房”的公示;3月23日,合肥房管局再次约谈了恶意炒房的业主。
此次出台的新政,带有极强的针对性。合肥对二手房划定限购范围,包含了滨湖新区、政务文化新区、高新区等近期的热点区域,同时还将几乎所有热门学区的二手房纳入限购。
新政还涉及了价格限制、住房贷款管理、打击乱象等方面,均被认为是切中当下热点的措施。
另一个值得注意的措施是增加供应。按照计划,合肥将在近年居住用地平均供应量的基础上增长10%,确保全市不少于9000亩,并单列租赁住房用地900亩。
前述人士表示,这一措施十分重要,因为合肥楼市的土地开发速度和库存规模均不足,难以消化骤然释放的需求。尤其是在大量引进人才后,这种缺口更为凸显。
去年9月,合肥发布人才引进政策,对于重点产业、重点人群,通过提供人才免费租房、补贴购房以及发放岗位补贴、柔性引才奖补等措施,让各类人才“边安居、边就业”。其中,租赁补贴、购房补贴和首套房不限购等优惠政策,在吸引人才落户的同时,也对楼市形成了刺激。
根据上海易居研究院的统计,截至今年2月底,合肥的新建商品住宅去化周期仅有2.8个月,在全国100个热点城市中,仅高于浙江湖州。
二线城市全面加码调控
合肥楼市的上涨轨迹,颇能代表二线城市的一些共同特征。上海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总监严跃进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近期很多二线楼市的升温,都有着长期平稳后的看涨心态、信贷资金大量进入楼市、学区房交易周期到来等因素,部分城市还有着人才新政的刺激。
他还表示,在此之前,不少二线城市的库存偏低,供需基本面较为紧张。
贝壳研究院则认为,随着一线城市调控的效果逐步显现,楼市热点正在向重点二线城市转移。其中,今年2月,二线城市中的西安、合肥、成都等城市新房、二手房房价环比涨幅均在前十名,市场温度较高。
市场热点从一线城市向二三线城市蔓延,从东部城市向中西部城市蔓延,历来是楼市上涨周期中的共同特征。楼市调控政策的出台,也大多沿着这一路线。
今年以来,上海通过“沪十条”的发布打响了2021年楼市调控“第一枪”,此后又以几乎“一天一新政”的节奏,堵住了假离婚、赠与房产等小漏洞,给炒房客以沉重打击。北京、广州、深圳也通过各种“打补丁”的方式,对楼市进行调控。
二线城市的调控热潮,则出现在今年3月,并在全国“两会”结束后持续升温。在合肥推出此次新政之前,武汉、西安、成都、南京等城市已经陆续出手调控。
从住建部的督导路线上,也不难看出这种趋势。今年1月下旬至2月,住建部副部长倪虹带队先后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城市调研督导。3月初,督导组奔赴杭州、无锡。“两会”刚结束,督导组奔赴成都、西安。3月末,住建部又督导了南昌的房地产调控。
从调控内容上,二线城市也在向一线城市全面看齐,在某些方面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比如,合肥对新出让的土地实施住房均价控制,与部分一线城市实施的“限房价、竞地价”政策有相似之处。而对于二手房的“定向限购”,则属于合肥首创。
多数分析人士指出,随着楼市传统“小阳春”的到来,以及市场热点的转移,越来越多的二线城市将加码调控,前期已经启动调控的一线城市,则会进一步对政策进行巩固。
尽管合肥的调控政策有着因城施策的个案性质,但仍然不会突破大城市调控的总体框架。国务院参事特约研究员、原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近日表示,目前房地产领域存在着一些深层次的问题,比如炒作,金融属性越炒越强,房价涨幅过高过快。而“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有两个,一是房价过高,二是还有相当数量的人买不起房子。
他在“2021中国房地产百强企业研究成果发布会”上表示,针对这些问题,过去更多是从需求角度来解决,比如限购、限贷等,下一步要在供给侧上想办法。一方面要加大供给,另一方面,加大保障型住房的力度,完善住房的保障体系。
深圳“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 涉及落户、离异购房等
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限购1套商品住房。
观点地产网讯:7月30日,深圳官方发布消息称,深圳房地产调控“新八条”细则正式出台,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关于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方面,其指出,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入户未满3年的,在符合其他购房条件前提下,能提供购房之日前在深圳市连续缴纳5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按照《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府办〔2016〕28号)第四条有关规定,限购1套商品住房。
上述社会保险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中的任意两个险种。深户居民家庭、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在购房之日前3年内出现社保断缴但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的,如在购房之日前5年半内累计在我市缴纳社保满60个月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的,可以购买商品住房。连续缴纳和累计缴纳均不含补缴情形。
此外,居民家庭夫妻双方只有一个人符合购房条件的,购买的商品住房只能登记在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或双方名下,不得单独登记在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一方名下。
离异人士购房方面,夫妻离异的任何一方自离异之日起3年内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离异当日(以《离婚证》登记时间或法院判决书生效时间为准)原家庭拥有的住房总套数计算。
具体为,从离异之日起3年内,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无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任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1套商品住房,且符合其他购房条件,离异后无房一方可以以成年单身人士身份在本市购买1套商品住房;若离异前家庭名下在本市有2套及以上商品住房,离异后任一方在本市均不得购买商品住房。
针对二手住房交易信息公开,深圳市房地产和城市建设发展研究中心及时汇总梳理热点片区、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并定期对外发布,引导市场理性交易。热点楼盘二手住房合理成交价格原则上每半年更新一次。
同时严控中介机构挂牌价格,对于挂牌价格明显高于所在楼盘合理成交价格的,中介机构不得受理并对外发布。政策出台之前已发布的,各区住房和建设局应督促中介机构及时下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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